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 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5-6。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 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附件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附件1、5)及《申报答疑》(附件2、6)。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市属高校以上海市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8项(其中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2项),科研处将按照上级部门给定名额及学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对拟上报的成果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所有申报材料均由学校统一填写提交,申报者个人仅需填报学校科研系统。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6),请各位申报者在正式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
申报者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7),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网上申报截止前,申报单位组织完成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2.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3.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4.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五、学校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自查。
自查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学校科研系统提交
申报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周三)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校科研系统,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所有证明材料请合并在一个PDF文档中,不要分多个文档提交);
4.申报一览表(统一用Excel格式)。
以上材料命名格式:姓名+材料名称。请按时提交,届时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提交材料。
(三)科研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进行专家评审,经遴选后拟推荐的成果信息(含申报人、申报成果、主要作者等)于科研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纸质申报材料
1.通过学校遴选的成果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著作、普及读物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2份原件),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原件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0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论文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2份原件),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10份(9份复印件,1份期刊原件)。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期刊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0份。
(4)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装订。
咨询服务报告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0份。
(4)申报材料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装订。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受项目资助情况、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入围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未尽事宜参考附件申报答疑(附件2、6)和实施办法(附件1、5)。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淑怡 电话:67703045
科研处
2025年10月24日






